3巴士违章上落客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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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31 信息时报 | ||
按照规定,在站外违章上客处以3000元的罚款,落客处以1000元的罚款。 士多大排档竖牌拉客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也就是说,所有长途客车必须进站经营,不得在路上随意上下客。记者昨日跟随执法人员在天河客运站一带检查时发现,不少长途客车不顾相关规定,违章在站外上落客。 下午15时许,执法人员首先在天河客运站周边一条路段的士多、大排档处查扣十多块拉客招牌。据介绍,不法分子通常通过这些招牌招揽旅客,与之相“勾结”的非法营运大巴会定时在这些路段前停靠上下客。甚至有些合法的营运车辆也会在这个“黑点”违章停靠。 多次违章“秋后算账” 据介绍,交通部门的整治行动目前集中在客运长途班车和出租车,下一阶段着重检查摩托车。交通运管部门与交警等部门联合,用“电子眼”监控违章情况:“监控录像录到的违章第一次和第二次一般不会去现场查扣,而是将处理结果发送到大巴所属公司,第三次违章时无需取证直接查扣,和之前的违章一起算‘总账’,一并处罚。”据透露,天河客运站周边600米范围内已有十多“电子眼”监控,计划明年再增加150个“电子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