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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巴士违章上落客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31 信息时报

  

3巴士违章上落客被罚
执法人员查处违法售票拉客的士多店。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时报讯 (记者 朱蕾 通讯员 杨丽媛) 广州市交通部门昨联合多部门对春运前客运市场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广东梅州汽运总公司”、“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和“广东河源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有1部客运大巴因在站外违章上下客被当场“拿下”。

  按照规定,在站外违章上客处以3000元的罚款,落客处以1000元的罚款。

  士多大排档竖牌拉客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也就是说,所有长途客车必须进站经营,不得在路上随意上下客。记者昨日跟随执法人员在天河客运站一带检查时发现,不少长途客车不顾相关规定,违章在站外上落客。

  下午15时许,执法人员首先在天河客运站周边一条路段的士多、大排档处查扣十多块拉客招牌。据介绍,不法分子通常通过这些招牌招揽旅客,与之相“勾结”的非法营运大巴会定时在这些路段前停靠上下客。甚至有些合法的营运车辆也会在这个“黑点”违章停靠。

  多次违章“秋后算账”

  据介绍,交通部门的整治行动目前集中在客运长途班车和出租车,下一阶段着重检查摩托车。交通运管部门与交警等部门联合,用“电子眼”监控违章情况:“监控录像录到的违章第一次和第二次一般不会去现场查扣,而是将处理结果发送到大巴所属公司,第三次违章时无需取证直接查扣,和之前的违章一起算‘总账’,一并处罚。”据透露,天河客运站周边600米范围内已有十多“电子眼”监控,计划明年再增加150个“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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