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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记者可招聘大陆居民报道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0:33 信息时报

  台湾消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2月27日发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及相关事项作了规定。《规定》要求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应当向主管机关授权的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手续;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所携带的合理数量的自用采访器材可以免税入境,有关器材应当在采访活动结束后复运出境;台湾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可以在履行例行报批手续后,临时进口、设置、使用无线

电通信设备;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

  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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