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爱心车票”捐助者可享受纳税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1:48 生活报

  本报记者 丁宁

  本报27日讯本报与黑龙江省慈善总会联合举办的“送特困大学生回家过春节”活动,再次牵动了省内众多企业及读者的爱心,很多爱心企业和读者纷纷拨通本报及省慈善总会的捐助热线咨询有关捐款的具体事宜。而设在省慈善总会的捐助现场今日又收到了1000元爱心捐款。据悉,参与此次公益活动的爱心企业及个人将享受纳税的相应优惠政策。

  今日上午,一位署名“行好事”的男士来到设在省慈善总会的捐助点捐出了200元爱心款,当省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希望这位读者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时,这位爱心人士却执意不肯,他对工作人员说,参加这次公益活动就是想实实在在地表达自己的一份心意。爱心读者潘玉明现场捐助了600元爱心款,据了解,这位爱心读者一直在关注此次公益活动的相关报道,他表示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能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好多帮助几名贫困学生回家与亲人团聚。爱心读者何波在现场捐助了200元爱心款后,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找到一名自立自强的贫困生结成互助对子,今后长期资助这名大学生。

  据省慈善总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会给参与此次捐款的所有爱心企业和爱心读者开具正式发票。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还会给予参与此次公益活动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个人相应的纳税优惠政策。据了解,其中对于爱心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将准予扣除;爱心读者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