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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会议”判案之余意在感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4: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佛山中院少年法庭首次圆桌审判,关工委妇联应邀列席

  柔和的灯光下,一张椭圆的圆桌,一溜高低相同的椅子。两侧的墙上,一边挂着三幅画:蓝天白云下的青海湖、两名携手登山的勇者、傲雪的梅花;另一边贴着励志的警句:人难免会犯错误,关键是要知错就改……

  若不是圆桌背后庄严国徽下非常醒目的“少年法庭”大字,一般人都会以为来到了某个会议室。

  昨天下午,佛山市中级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审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首次启用了温馨的“圆桌审判”形式。

  这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指控,今年5月份,被告人阿明(化名)在租乘杨某的摩托车时,掏出水果刀实施抢劫,见杨反抗呼救,阿明持刀捅中杨胸部后驾驶摩托车逃离,杨因伤重倒地死亡。凶手阿明年仅17岁!

  这起刑事案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庭审时的情形与普通法庭截然不同:三名女法官在圆桌的一头落座,而被告人阿明则被安排在圆桌的另一端,与法官们面对面“平起平坐”;被告人的两侧,安排了法定监护人席和帮教席,阿明的父母、姐姐、叔叔,该案的陪审员,佛山市关工委、市妇联的相关人士均应邀列席。庭审中,阿明并没有被戴上手铐,甚至也没有穿囚服,而是身着一件绿格子衬衣和运动裤、球鞋出庭,仿如一名坐在学校课堂上听课的中学生。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加之阿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很好,整个庭审仅历时一小时便告完成。法庭最终以抢劫罪判处阿明有期徒刑15年,罚金5000元。宣判前,单丽华审判长还进行了轻声细语的劝诫。

  应邀列席庭审的佛山市关工委副主任叶雄干、市妇联维权部部长杨彩华均表示,今后将与阿明建立长期跟踪帮教,以督促其彻底改造。

  “从圆桌审判的审判道具变化看,除了在其表征上预示着一种关爱未成年人的温和审判氛围之外,更重要的是它所彰显的现代司法理念中的人文关怀。”该案的辩护律师说。

  本报记者傅汉荣通讯员陈笑尘欧伟平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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