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争议”是良法诞生前的“健康胎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17:23 国际在线

  作者:陈春

  《中国青年报》12月28日报道:今年三四月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开了《劳动合同法》(草案)一审稿,通过各种渠道创纪录地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多达19万余条,前后两种意见均有充分表达。这一争议性话题更一度引起学界和舆论的激烈辩论。

  与《劳动合同法》一样引起学界、舆论争议的还有《物权法》,在笔者看来立法前的争议是好事,因为只有争议、协商、妥协之后的制度法令才能具有普遍的公信力,也才具有“良法”的品质。

  其实,在欧美一些立法成熟的制度里面,针锋相对观点的立法辩论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过程,如在提出法案阶段,反对的一方就会公开发表法案的不可行性的提案,这种反对将被列入议程,而提出法案的一方就要充分论证法案的可行性和立法必要性;在法案审议阶段,反对一方就会逐条指出法案的不足之处、甚至错误,提出修正的意见,而支持者力图维护原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在法案的表决阶段,两种力量就会进入总的较量,除了法案通过之外,还会有搁置延期、甚至否决等结果,有的法律延期数十年都未曾出台。

  类似于《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之类和民生民计息息相关的法令,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谋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一个基本的立法原则。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只有让劳资双方平等的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咨询,以及“意见呈送”这样一些切实的路径,可以让各利益群体在法令制定之初就自己在法律中的地位和所获得权利展开协商和辩论,立法机构把各方的意见表达汇聚起来,融入最后的法律中去,就如报道所称得那样“草案根据普通劳动者的意见,在经济性裁员、拖欠社会保障费、服务期、企业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等方面,作了大幅度的修改”毫无疑问,这样综合各方意见的法律必然是“良善”的,也必然会在今后的实施中得以顺利的贯彻。

  一个“静悄悄”的的法案出台过程要么是决策者“暗箱操作”,要么是法案本身“无甚意义”,这是两个的立法之“瘤”,“暗箱操作”必然诞生“恶法”,“无甚意义”浪费立法资源。从现在《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立法的争议来看恰恰摘除了这两个“立法之瘤”,公众的关注程度,民间意见的再三诉求,立法机关的一审再审乃至于七审,无不彰显出立法走向民主的清晰足音,也是良法诞生前的“健康胎动”,最终出台的这些法律才可能最大限度保持其公正的品质。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说“法律法则不是人类的发明,而只是发现;不是规定,而只是确定”,一个比较公正的法律必须是得到各种利益群体的广泛“确定”才能有内在的规范力度。《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立法的“争议”显然符合这样的理念。

  

  审稿:陈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