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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确定教育“十一五”发展目标 实施素质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20: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二十七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时期,中国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九年义务教育进入全面普及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规模显著扩大、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农村教育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并在逐步

解决。

  但同时也应看到,中国人均受教育水平仍然不高,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明显不足,杰出人才缺乏,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均衡,教育投入不足,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会议提出,“十一五”时期中国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巩固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发展趋于协调,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此,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即: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以中西部农村地区为重点,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三,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和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现代教师管理制度,改进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此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草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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