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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工拆走仲裁委招牌是“政治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12 红网

  “就是要出口气!一切后果我自己来承担。”前日上午,39岁的张百宁因不满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驳回其讨薪诉求,一怒之下,拆走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招牌,并徒步一个多小时将招牌带回家。仲裁委的牌子被拆走,给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也带来了很多烦恼。仲裁院林院长称,“这肯定是一个政治事件!”(12月28日《南方都市报》)

  一位讨薪未果的民工在愤怒之下拆走仲裁委的牌子竟然是一场政治事件?一位民工

到底有什么阴谋,能让仲裁院院长如此警觉?“肯定是一个政治事件!”政治事件是什么呢?难道这位民工是某个恐怖组织成员?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位民工也一定是像仲裁院院长所说的那样是有“很大政治企图”的。

  那张百宁政治企图到底是什么呢?从2004到2006年,一个月的工钱讨了两年,张百宁从社会保障局到福田仲裁委,再拖到法院,最后竟然来了一个“诉讼请求超过法律界定的60日的仲裁时效”驳回了张百宁的诉讼请求。无奈之下,张百宁只好又回到劳动争议仲裁院,但没想到又来了一个“既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办公室不可能再进行复议。”也就是基于此,当张百宁走到楼下,看到“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牌子时,怒火中烧,便上前将牌子拆了下来。

  也就是说,张的“政治企图”就是希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志们帮他讨回工钱,说的再明白点,张百宁拆走仲裁委员会的招牌无非就是想引起大家的注意,替他讨一个说法。

  对此,笔者承认张百宁的做法却有点过激,但这过激是谁造成的呢,张百宁说,自己是懂法律的,表示自己会承担一切后果的。这样的话着实让人慷慨,但更多的是心酸。

  这一切在仲裁院的院长的眼里却是存在着“更大的阴谋”。不过,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理解院长同志的话,他说的也未常不对:因为张的作法严重损害了部门“形象”,是对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无理攻击,是在破坏正常的政治工作;因此,也就称上是名副其实的“政治事件”。

  显然这里的政治事件只是一个偷梁换柱的“政治事件”,是某些部门与老百姓对立的“政治事件”,是一个关乎部门形象的“政治事件”,只不过是假借“政治事件”来维护本部门的的所谓形象罢了。

  现在此事已经被警方立案,仲裁院院长也表示他相信公安机关的公正和破案能力,会当做作一个“政治事件”来严肃处理。到那时,仲裁院院长总算也可以“以气还气”,为仲裁院的名声出口“大气”;但笔者也相信,到那时,这种“夸大人民罪责,否定自己过失”的行为也一定会受到越来越多的民工兄弟的唾弃!

稿源:红网 作者: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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