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第一黑帮覆灭 首犯获八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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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0:20 东南快报 | ||
漳州龙海第一“黑帮”,11涉黑成员被判刑,首要分子被数罪并罚一审判刑累计37年,决定执行20年,并处罚金340万元。
昨日,记者从龙海市检察院获悉,经该院起诉的龙海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首犯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8项罪名。据法院审查,从2000年开始,陈泽斌为扩大势力、称霸一方,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网罗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陈泽斌以提供经济资助、通讯工具及食宿、请吃喝(包括春节围炉)、训练体能、合伙发展经济实体等手段,直接控制、指挥7个手下(目前2个在逃),其中2人刘某兵、蔡某麟又分别控制、指挥8人。 这些人形成以陈泽斌为“老大”、以成员服从“陈泽斌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为“帮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自愿为被告人陈泽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充当打手。 该团伙在龙海市石码地区称霸一方,寻衅滋事,残害群众,致一人重伤。 该团伙成员还大肆非法经营“六合彩”赌博活动,从中渔利,涉案金额995.8万元;操纵、扰乱龙海市拍卖行业活动,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获利88万元。 检方指控该团伙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陈泽斌被法院认定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窝藏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强迫交易罪等8项罪名,其他10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刑11个月至13年半不等。 记者 易福进 通讯员 黄建明 黄立聪 黄大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