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卖废铁得用身份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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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01 华夏时报 | ||
昨天,警方在王四营乡一出租库房内查获大量电缆线。警方介绍,从电缆中剥离出来的铜估计总重10吨,价值近50万元。警方正在查找这家废旧金属收购点的主人。 本报记者李映/摄影 废品回收禁止收购枪支赃物等4类物品 本报记者庞海英报道今后,北京警方要求废旧金属收购业一律施行实名验证登记制,禁止收购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物品、公用器材、赃物等4类物品。 昨天,北京警方拉开了为期两天的全市统一清理整治废旧金属回收市场行动。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钱进说,各废旧金属收购业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验证登记制度,所有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业人员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必须仔细查验出卖人的身份证件和物品的来源证明,详细登记出卖人的身份信息和出卖废旧金属的特征。严格禁止收购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禁止在铁路、矿山、机场、港口、奥运场馆等重点施工工地、军事禁区、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500米内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在行动中查处的非法收购废旧金属行为,警方将一律按照高限处罚,没有登记来源的要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收购电缆、井盖等8类禁收物品的,处以5天以上10天以下的拘留并罚款,有收赃行为的,将按照收赃罪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可拨打66069593举报有关违法线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