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延至10年,办理只需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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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1:25 淄博新闻网 |
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朱虎)记者昨日从淄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我国第一部护照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新版护照有效期最长为10年,护照办理时限缩短为15日,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公民手中现在持有的护照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过了有效期需重新办理。 新颁布的《护照法》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护照管理的法律,将取代原先的《公民出 境入境管理法》。新法律变化最大的是护照的有效期。原先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现在规定16周岁以下人员护照的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人员护照有效期10年。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护照法定办理时限缩短为15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记者刘琳 通讯员朱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