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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经开区城乡相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2:25 重庆晚报

  本报讯 经开区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明年1月1日起和城市居民执行同一标准——由1200元/年涨至2520元/年。

  经开区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并轨。昨日,经开区管委会介绍,目前经开区农民主要集中在礼嘉镇、鸳鸯街道、翠云街道,其中农村低保家庭近1000户。

  此外,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和一、二级重残人员每年增加240元的救助金额(全市标准为120元)。

  目前我市有11个区在试点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上月底,市政府决定从明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发放低保金。具体标准由各区自定。

  记者何昌钦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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