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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在安康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2:29 中国青年报

  

  本报西安12月28日电(通讯员张涛记者孙海华)备受关注的“邱兴华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最终未被法庭采纳。

  今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宣

布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6年10月19日,在陕西杀害10人又流窜作案的邱兴华被一审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邱兴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2月8日,陕西省高院二审。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当庭提出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其未能提交有说服力的证据,未得到法庭的采纳。

  今日,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认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没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裁定维持原判。

  上午9时57分,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当日,省高院对新闻界采取低调姿态,称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有专家表示,不论结果如何,针对邱兴华的鉴定争议毕竟提出了一系列值得进一步研究论证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推动了中国的司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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