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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遗产让死人“复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15 现代快报

  死人被公证成活人

  陈卫星是通州市海晏乡闸西村六组的村民。通州市公证处于1996年3月24日出具的《公证书》上写着:“兹证明陈浩于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盖章。”公证员为葛某。

  陈卫星气愤地说:“陈浩是我的舅舅,他1976年就已经去世了,怎么可能在1996年还能亲自到通州公证处,在委托书上盖章?这不是活见鬼了吗?”

  陈卫星还无奈地告诉记者,由于通州公证处出具的这份《公证书》,使得远在海外的外公留给他们的总价值100多万元的遗产一直无法继承,“我的外婆和母亲一直想要找个说法,但没有个说理的地方,两人分别在1996年和1998年去世。”

  百万遗产引出“假公证”

  “那份百万遗产是我外公10年前就赠与我们后辈的。” 陈卫星告诉记者,由于历史原因,陈卫星的外公陈执中离开大陆,在香港生活了50年,外婆顾玉英则一直和陈卫星的妈妈生活在通州市海晏乡的家中,“在当时的环境下,外公和外婆失去了联系。舅舅陈浩去世得早,外婆的眼睛又不好,为了照顾外婆,老人家就一直住在我家里。”

  1996年春节的时候,陈卫星一家人突然听村上的人说,舅舅(陈浩)的儿子陈平和女婿王思斌去香港继承外公的遗产了。他们就感到很奇怪,“去继承外公的遗产,怎么偷偷摸摸的?连外婆都不通知,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陈卫星一家就找了南通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请律师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律师的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陈平确实在1996年2月10日打申请去香港继承遗产了,“外公的遗产主要有十多万的港币及一间位于屯门的房子,加上为数不少的金银首饰等,总额在100多万元人民币。”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律师从有关方面拿到了一份公证书,“公证书上竟然将去世已经20年的舅舅公证成活人。”

  死人成遗产唯一继承人

  陈卫星告诉记者,在陈执中于1996年2月5日立的最后遗嘱上,陈浩成了遗嘱的承办人和唯一受益人。1996年3月15日,陈执中去世,3月20日香港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给陈浩《关于陈执中先生遗产的承办事宜》律师信中,清楚地写着“据您的儿子陈平先生向我们透露,阁下因年事已高,未能来香港。故此阁下最好能授权一位在港的朋友或亲属,代您申请办理……”

  “接着在3月24日,通州公证处就出具了那份将死人公证成活人的公证书。”陈卫星说。

  陈卫星怀疑,很多情况被隐瞒,导致陈执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立遗嘱的时候就把陈浩作为了遗嘱的承办人和唯一受益人。而按照当时香港的法律规定,如果遗嘱指定的唯一承办人兼受益人先于立遗嘱者死亡,那份遗嘱就会失效。在没有另立新遗嘱的情况下,这名立遗嘱者的遗产就必须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作无遗嘱继承。陈执中的遗产价值达到了100多万,那顾玉英就可以先得50万港币的遗产,余下的部分再由顾玉英拿一半,陈浩和陈卫星的母亲再平分剩下的那一半。

  陈卫星及时将这个情况通报给律师行,香港方面就停止执行遗嘱。通州市公证处在1997年3月19日,也向当时陈卫星一家的委托方、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发了一份函,称“陈浩经查确于一九七六年死亡”。

  1998年1月2日,陈卫星的代理律师再次以顾玉英的名义向香港高院申办延期禁止令,阻止任何人取得这笔遗产。

  但由于陈平等人在香港的时候,将遗产的凭证全部拿走了,并且不肯告诉有关方面,这笔遗产就悬在那里,谁也没有办法去办理。

  “如果没有通州公证处出具的那份将死人公证为活人的公证书,这笔遗产继承不会这么困难。”陈卫星说。

  公证处称公证程序合法

  记者来到通州市海晏乡红光村,一位姓陈的老大爷告诉记者,陈浩在1975年的时候,因为脑部肿瘤到南通附属医院看病的,后来从医院回家后,过了一年,也就是在1976年就去世了。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陈平,陈平的爱人施女士称,他的公公陈浩确实在1976年因病去世了。而做假公证,是当时陈执中在香港病危,不想刺激他而已。

  记者来到了通州市公证处,找到了通州市公证处的姜主任,姜主任在查阅了档案后,对记者说,公证书是真的,卷宗里面的材料是全的,公证程序是完全合法的,但具体的内容不能透露给记者。她还对记者说:“在进行公证的时候,要核实身份证明、户口本等材料。目前,我们的公证是程序上由主任把关,实际核实是由自己说了算。人家给我们一个假身份证的话,我们是没有这个能力鉴别出来的!”

  当记者提出要和葛某见面时,姜主任将葛某的电话给了记者。但她表示,葛某退休两年了,他现在不是在上海,就是去美国了。记者多次拨打葛某的电话,但都显示关机。

  快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快报记者 吴明明 韩小强 摄影报道

  南通通州市海晏乡红光村五组的村民陈浩,早在1976年就去世了。然而在1996年,已经死亡20年的陈浩,竟然又“死而复生”。这要归功于通州市公证处出具的一份《公证书》……

  10年来,就因为这份将死人公证成活人的《公证书》,导致了一笔100多万的海外遗产的继承问题无法解决。而在记者的采访中,通州市公证处的姜主任则明确向记者表示,这份公证书的公证程序是完全合法的。

  近日,陈卫星一家人已正式向南通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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