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钱被人盗取法院判农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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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22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 武新)4名储户的农行银行卡被他人多次盗取,损失16万余元。4储户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未尽保管义务,故提出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存款及利息损失。昨天,西城区法院对这4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除1名原告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外,其他3名储户的索赔请求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66岁的朱先生4年多前在农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办理了非“银联”标识的“金穗卡” 作为工资卡。去年2月23日,他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卡内只有不到100元余额。经公安机关侦查,在2005年1月,朱先生卡内的钱被他人多次盗取,共计149600元。另一储户岳先生说,2002年1月,他在被告处办理了同样的金穗借记卡,去年2月,他的卡内存款无端减少400元。他怀疑卡内资金也是被犯罪嫌疑人盗取。另有两名储户遭到同样厄运。4人于是同时提起诉讼。 为了查明事实,法官通过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朱先生等3人的银行卡的确被一名犯罪嫌疑人盗走,排除了储户本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作案的可能。法院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初要求各银行在2003年底前将银行卡都更换成银联标识的卡,但直至发生朱先生这样的案件后,农行才于2005年3月停止使用旧卡,故应对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岳先生因提供的银行卡明细账单没有查出被盗取的记录而被法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