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二审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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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3:51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西安12月28日电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8日上午就邱兴华杀人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6年10月19日,在陕西杀害10人又流窜作案的邱兴华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认为,邱兴华犯罪性质十分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故依法判处邱兴华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一审判决后,邱兴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