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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心中无鬼,嘴上才无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00 光明网
李振忠

  12月19日《新快报》报道:有人这样形容——“走鬼”和城管,就像老鼠和猫,他们之间不乏“刀光剑影”:不是城管砸摊打人就是“走鬼”舞刀耍横。对此,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处处长刘巍说,城管和无牌小贩并非死对头,他甚至认为,“走鬼”一词有贬义,建议停用该称谓。

  所谓鬼,青面獠牙,狰狞可怖,神出鬼没,非人非兽,就是这么一个可恶的东西,

竟然成了小商小贩的代名词,这究竟是一种啥文明?这究竟是谁的耻辱?如果说广州文明,断不可能出现这么一个污辱整个小商小贩群体的蔑称,如果说是小商小贩的耻辱,那么也必然是整个城市文明的耻辱,一个文明的城市是不允许出现拿鬼称呼人一类的名词的,走鬼之称,本身就是野蛮对野蛮,无知对无知的产物,建议停用而未停用,不知道这个名词还要存在多久?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小商小贩小店铺小摊档主们,居然反其道而行之,称城管也为走鬼,并且分了大走鬼、小走鬼,尽管也很形象,虽然存在着彼此报复的心理,但这仍然是无理的,带有污辱性的,这种互称走鬼的现象,差不多就象乌眼鸡相斗,也差不多就象文革时期的红卫兵文斗,只能互相增加仇恨,是永远不会在和解的天平上增加半块砝码的。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处处长刘巍建议停用该称谓。即便是停用走鬼这个词,又能起多大的作用?说“游商”,的确是个中性词,是一种进步,但仍然采取这种敌进我退,敌退我卖,兵来如山倒,兵退喜洋洋的戏剧,这究竟是个啥办法?大量的人力财物在这种脚踩脚碾的潮流中化为乌有,在这种毫无益处的互相仇视中,又增加更多的不和谐,更多的仇恨,站在强势地位上的城管,不去想想怎么化解矛盾,而仍然停留在用什么词来称呼游商浮贩的阶段上,这鬼的黑油彩,还不得继续互相涂抹下去?

  如果我们想像这样一种形式,那就是允许游商浮贩在某个时段,某些路段,可以占用城市的空间来做小买卖,来养家糊口,来平抑物价,小商小贩们没有了干扰,那些上不起大饭店的市民们是不是就可以吃到更便宜的走鬼们提供的饭菜烧烤小食品?市场物价是不是更趋于合理?城管可以适量收取费用,国财又增加了一条渠道,这样一种情景岂不是更有利于民生,也有利于游商浮贩?如果督促小商贩们自觉处理好卫生,城市秩序就根本谈不上受到任何影响,如此,岂不是更有益,为什么两家“走鬼”之间非要打这种毫无用处的消耗战呢?

  心中无鬼,嘴上才无鬼,城管不应当把小商小贩当鬼看待,包括政府和当地市民也不应当以解放前的或者是某一个历史阶段中产生的“走鬼”一词来称呼当今的小商小贩,小贩无罪,如果从整个社会生态链和调节市场满足低收入阶层口福的角度上分析“走鬼”现象,他们却又是功臣,因此,要想嘴上无鬼,必先心中无鬼,那就是给予同是公民的游商浮贩以尊严、以尊重,如此,两家“走鬼”之间的战争必然会消弭,城管与小商小贩之间的和谐也就根本不再是问题。之所以成为不可化解的矛盾,正是因为城管心中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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