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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校不是商家逐利的“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00 光明网
许骥鸿

  18日从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卫生部门获悉,截至记者发稿时,博白县凤山镇二中甲型肝炎疫情中,住院隔离治疗人数上升至68人,无病情恶化和死亡病例。(新华网南宁12月18日)

  究其凤山镇二中甲型肝炎疫情的大面积扩散原因有三点。一是学生饮用井水受到污;二是学生住宿条件差,一间住20人,密度太大;三是学生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

经营。

  目前,大部学校在校园内开办了超市、食堂、浴室,既方便学生又方便了教职工,堪称一举多得的好事。然而,商家进入校园经营都是经过公开竞标方式进入的,商家把竞标底价成倍向上抬,目的是争得一张“入场券”,竞标成本自然伸向了学生的口袋。学校收完竞标款,成了名副其实的“甩手掌柜”,充当的角色不过是商家的“保护伞”。

  我们曾参加整治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的执法行动,就遇到过一件让人心痛的事。校园外的所有经营者在工商部门的说服动员后,纷纷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干部找到学校商店经营者时,他们纷纷以“学校帮助我们办理各种证件”为借口推辞,有事去找学校。找到学校校办负责同志,又托辞说要找校长,先后进入校园五、六次,一次都没有找着学校领导。如果工商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封门,造成的后果就不堪设想。2000多学生就餐出了问题谁来负责?饿着了学生谁来负责?

  商人的本性是逐利,对于学生的生命安全无动于衷。学校不能把学生食堂作为创收的工具,打着“引入竞争机制”旗号向社会公开发包,这是把学生的生命安全都包给利欲熏心商人,终会有一天要包出人命来,我们急切呼唤学校实行“公益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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