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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12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要将推荐名单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十五天公示”。经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组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忻州市、长治市、晋城市、侯马市、左权县、永济市、怀仁县、岢岚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现予以公示。

  公众如对上述单位有意见,可从即日至2007年1月11日期间,与省双拥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6387228

  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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