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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将调整中间业务收费标准 "点钞费"对公不对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2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朝智)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将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的“零票清点费”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工行广西区分行的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目前“零票清点费”的收费对象是企业客户,个人客户仍不收取。

  据介绍,目前工行的收费标准中只有“对公零钞清点”这一项,零钞是

指面额1元(含)以下的纸币和硬币,收费对象是企业客户,收费标准为对企业客户送存的零钞(币),200枚(张)(含)以下不收费;200枚(张)以上开始收费,最低5元/笔,每增加100枚(张)加收1元。个人送存的零钞,目前还不收取费用。记者还了解到,在邕的其他银行还没有进行此类收费。

  工行的这位人士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赋予了商业银行对“大额取款”、“零钞清点”收费的权利。零钞清点费时费力,收取合理的回报,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零票清点费”的收取对公交公司、超市等有一定的影响。银行业内人士支招,随着商业银行运作的市场化,银行提供的“免费午餐”会越来越少。对于“零票清点费”的收取,相关的企业可以通过多选用电子货币、选择自助服务、把握零钞限额度等途径,规避银行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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