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邻里纠纷慎用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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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44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28日表示:“中国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这位发言人表示,死缓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项创举。最高法院要求充分运用这一制度: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慎用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