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家属申请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杨斯淼 王相东)门卫在工作时间坠楼身亡,是自杀?还是因工意外死亡?最终法院认为,各方在处理该案件中均存在一定过错和责任,考虑到社会效果,法院首次尝试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近日,死者家属与用工单位达成和解,家属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门卫七楼坠亡死因成焦点

  今年1月23日,重庆人李某洲进入东莞市石碣新合服装加工店(以下简称加工店)工作,担任门卫职务。今年2月16日上午11时45分,加工店员工意外发现,李某洲从加工店七楼的楼顶坠下身亡。经东莞市公安法医检验分析,死者符合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是自杀,还是因工意外死亡?李某洲的死因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死者家属认为,李某洲是厂里的保安员,其在工作时间查看大楼及场区,坚守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不幸坠楼身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但社保局从伤亡现场勘查及厂里工作人员所做的调查中,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李某洲坠楼是因工作原因导致,因此最终认定李某洲死亡为非工伤。

  由于不服非工伤认定的结果,死者家属在申请复议失败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也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起诉。

  各方均存在过错双方和解

  东莞中院二审时考虑到案件的社会效果问题,主办法官力图通过调解的方式,促成死者家属与加工店就补偿等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由死者家属申请撤诉,以了结该案。经法院的多次调解,最终加工店和死者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死者家属也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