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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核准权元旦收归最高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7:11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田雨崔清新)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28日表示:“中国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这位发言人表示,最高法院将通过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明确死刑案件较多的几类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要更加注重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这位发言人说,

“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

  针对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后可能出现的死刑案件进京上访增多问题,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特别是高、中级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把死刑案件信访接待工作做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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