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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宣判到枪决只用了十几分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7:59 潇湘晨报

  

从宣判到枪决只用了十几分钟

  邱兴华案画上了句号陕西省高院认为无证据证明他有精神病史

  28日,邱兴华二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被验明正身后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图/CFP

  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发生10人遇害的特大杀人案件,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围山缉捕邱兴华。案发一个月后,邱兴华在自家门口被捕。邱兴华一审被判处死刑,邱提出上诉。12月8日二审开庭,庭审焦点为是否对邱进行司法精神鉴定。28日上午9时40分,二审宣判,邱兴华被判死刑,9时57分,邱兴华被执行枪决。从宣判到执行枪决只用了不到20分钟,邱兴华案就此画上句号。

  据《法制晚报》报道

  陕西省高院刑事审判庭昨日宣判,陕西省高院维持安康中院一审判决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邱兴华死刑。宣判后,邱兴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精神病鉴定申请不予采纳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书认定,邱兴华故意杀害11名被害人,故意伤害两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对于邱兴华辩护人提出的关于给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邱兴华在被抓捕后,交代犯罪事实及为自己辩护时,均无任何异常表现,同时无证据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史,所以对于律师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不予采纳。

  同时对于邱兴华上诉状中提出的被害人调戏其妻子的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结果不能证明被害人铁瓦殿道观住持熊万成曾经调戏过邱兴华的妻子何某。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审理了邱兴华的案件,并且对于其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终审裁定驳回邱兴华的上诉,维持一审对于邱兴华的死刑判决。

  最后对记者说“不后悔”

  上午8点半,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便来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等候。

  9点05分,书记员高声宣布:“带被告人邱兴华到庭!”几十名记者纷纷起身离开旁听区域,拿着相机和摄像机冲向法庭入口。在闪光灯的照射下,身穿深黄色大衣、戴着手铐和脚镣的邱兴华,面无表情地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内。

  9点10分,庭审开始。当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邱兴华一直左顾右盼,当看见一名自己认识的记者时,他使劲地向那名记者点头微笑,那名记者也尴尬地向邱兴华点了点头。宣读判决书的整个过程中,邱兴华没有说一句话。记者注意到,邱兴华从进入法庭起就一直没有和自己的两名辩护律师打招呼。在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记者们一直在拍照和录像。

  9点40分,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邱兴华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当听到判处自己死刑并立即执行的时候,邱兴华微笑起来。在庭审最后阶段,邱兴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在陈述中,邱兴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邱兴华说,“我该死,罪恶滔天,杀人偿命”。

  9点50分,邱兴华被押出法庭。一名在刑车旁守候的记者突然大声问:“邱兴华,你后悔吗?”现场立即安静下来,邱兴华笑着对那名记者说出了最后三个字:“不后悔!”然后就被押上了刑车。9时57分,邱兴华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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