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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大学课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20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和平 通讯员 赵蓓)院长亲自当主审法官,师生当旁听人员。昨日下午,在湖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岳麓区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刑事案件,来自该学院的200多名师生现场感受了一次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让理论和实践来了次短距离结合。

  下午2时许尚未到开庭时间,能容纳200多人的湖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里早已座无

虚席,不少学生手拿纸笔有备而来。为了给学生示范,岳麓区人民法院院长冯伟亲自担任主审法官,审理该起案件。宣布法庭纪律、传被告人到庭……下午2时30分许,庭审正式开始。

  在该起案件起诉书中,岳麓区检察机关诉称,26岁的被告人伍某,于今年8月25日凌晨2时许,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岳麓区观沙岭茶子山村施家港组,趁被害人张某熟睡,从窗户中盗得手机一台。后伍某又用同样的手段,窜至龚某家欲行窃时,被龚某等两人发现。两人随即追赶伍某,情急之下伍某抢过龚某手中铁棍,将龚某两人打成轻伤,伍某随后被闻讯而来的群众抓获。案发后,被盗的手机被发还给张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当场以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当场一审判决伍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面对如此审判结果,庭审结束后,在场的不少大学生议论纷纷,在师生中交流各自不同的看法。“我原来认为伍某的行为不会构成抢劫罪。”法学院刘同学笑着称。“之所以判为抢劫罪,是因为伍某在公安机关已留下足够的证据。”法官给法学院大学生上了一场生动的审判课。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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