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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邱兴华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30 竞报

  

“杀人恶魔”邱兴华被执行死刑

  “死刑犯”邱兴华被押赴刑场供图/《华商报》

  邱兴华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电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8日上午就邱兴华杀人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陕西省高院作出的终审裁定认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没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裁定维持原判。

  2006年10月19日,在陕西杀害10人又流窜作案的邱兴华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认为,邱兴华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故依法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一审判决后,邱兴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案件焦点精神正常无需鉴定

  陕西省高院终审裁定认为,邱兴华故意杀人目的明确,且杀人后多次躲过公安机关的围捕,证明其是在有意识地逃避打击。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多次讯问和一、二审法院审判中,其对杀人、抢劫的动机、原因、手段及现场情况均作了前后一致的供述,回答问题切题,思维清晰,无反常的精神表现。综上足以证实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昨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邱兴华杀人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邱兴华被押赴安康江北河滩执行死刑。

  “精神病”证据不合法

  陕西省高院认为,检察人员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足以证明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二审中,邱的辩护律师当庭举出邱所在村村委会主任阮英刚、村文书何冉宝所写并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13名村民的联名材料,证明邱兴华的外祖母家有精神病遗传史,邱兴华之母有精神病,建议法庭对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庭审后,陕西省高院进行了调查核实,阮英刚与何冉宝证明,他们给何冉凤出具的村委会的证明材料,是在何的极力要求下所写。何冉奎等人证明,他们13名村民联名证明材料,是何拿村委会的证明材料让他们看后所写。据此,省高院认为“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两份证据,来源不合法,内容缺乏客观真实性。

  庭审现场最后三个字:不后悔

  昨天9时,庭审准备完毕,书记员依次请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进入审判区。邱兴华的律师在进入法庭后向坐在旁听席的记者们微笑示意。

  9时05分,书记员在审判长的示意下高声宣布:带被告人邱兴华到庭!一时间,几十名记者纷纷起身离开旁听区域,拿着相机和摄像机冲向法庭入口。在闪光灯的照射下,身穿深黄色大衣、戴着手铐和脚镣的邱兴华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邱兴华面部没有任何表情,在法警的引导下径直走向被告席坐下。

  9时10分,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当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时,邱兴华不停地左顾右看,当邱兴华看见一名认识的记者时,他使劲地向那名记者点头微笑,而那名记者也只好尴尬地向邱兴华点了点头。整个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邱兴华没有说一句话。

  9时40分,审判长宣布:现在宣判,全体起立。邱兴华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只有此刻他才稍显安静下来。当听到宣判自己死刑并立即执行的时候,邱兴华闭上了眼睛。

  9时50分,邱被押赴安康江北河滩,7分钟后执行死刑,执行时不允许群众旁观。之后,邱的尸体被运往安康市火葬场,进行火化。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邱兴华一共说了七个字:审判长宣判完毕后叫邱兴华的名字时,邱兴华响亮地回答:“到!”审判长询问邱兴华是否听清楚判决结果时,邱兴华答:“听清了。”

  9时50分,当法警押解着邱兴华路过等候在刑车旁的记者时,一名记者突然大声问:“邱兴华,你后悔吗?”现场立即安静下来,甚至连高声制止的法警也安静下来看着邱兴华,邱兴华此刻笑着对那名记者说出了最后三个字:“不后悔!”

  法学专家精神病鉴定争议推动司法进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听到邱兴华被处死,第一时间感觉无话可说,法院的做法不可预测。此前,包括何兵在内的五位法学家通过网络发表公开信,呼吁法庭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这次给邱兴华鉴定争议是司法进程中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法学家出于法律工作者的责任,精神病专家出于医生对病人的责任。我在想,能否给每个判死刑的人都做精神鉴定;二就是真正把死刑的鉴定权利交给法庭,由法庭决定是否鉴定。此前,李玫瑾曾委托央视记者带了两份问卷给邱兴华,以了解邱兴华的心理。

  判决前一天他写了3个小时书

  27日的下午饭吃过后,邱兴华和监室的其他羁押犯人聊了一会后,斜靠在被子上开始闭目养神。看着监控图像的管教干部说,邱兴华又要构思文章了。不到20分钟,邱兴华翻身下床,从褥子下面取出纸和笔。这次邱兴华大约持续写了3个多小时,其间不时左右看看,或者在监室里背着手来回踱步,腆着肚子撇着嘴唇,表情严肃而高傲,时不时翻着眼睛。邱兴华在“写书”时,其他犯人都没有打扰他。

  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说,邱现在最担忧的不是自己什么时间死,而是担忧一旦自己被鉴定成了精神病后,自己在监狱内所写的书怕是没有人去看了。用他自己的话说:谁会去看一本精神病人写的书呢?

  邱兴华妻子要为他处理后事

  昨日14时30分,记者在安康市中院门口见到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何正站在中院门口观看对邱兴华执行死刑的布告。

  何冉凤告诉记者,前天下午就有知情者打电话告诉她邱兴华有可能昨天被执行死刑,她有点不大相信。昨天早上,她急忙乘车往安康赶,没想到还是来晚了,没能和邱兴华最后见一面。

  何冉凤说,她来是想问问邱兴华的尸体如何处理,她要为他处理后事,毕竟是几十年的夫妻。

  律师专访没等到最高法死刑复核

  昨天上午和下午,记者两度对话邱兴华的辩护律师———陕西省江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桦。张桦说,邱兴华案的二审审限和执行期限都在法定期限内。

  不过,我国将在2007年1月1日正式把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也就是说只要再过几天,邱兴华的案件就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来进行死刑的复核。

  案件回放

  ■2006年6月18日和7月2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凤,先后两次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邱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

  ■7月14日深夜,邱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弯刀、斧头等工具将熊万成等10人砍死。

  ■7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邱兴华。

  ■7月31日上午,邱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义凯家,向魏及其妻女连砍数刀,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魏妻女经鉴定系重伤。

  ■8月19日晚8时20分许,邱返回其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时被抓获。

  ■10月19日,安康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邱死刑。

  ■11月31日,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12月8日,陕西省高院二审,邱的辩护律师张桦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但未得到法庭采纳。法庭宣布择日宣判。随后,5名法学专家呼吁为邱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12月28日9时,陕西省高院判处邱兴华死刑,并立即执行。

  供稿/《三秦都市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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