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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告别“单打独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3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国栋4年前的一纸协议使吉林省未成年人犯管理所与长春市73所大中小学校,结束了以往各方在教育改造未成年人犯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单打独斗”的状况,走上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合作道路。据统计,今年该所得到社会学校帮教的未成年人犯,50%获得减刑,70%受到表彰奖励。无一名在所内重新犯罪。

  所校双方签订的“共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协议”约定:未管所积极参与学校未

成年人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等教育活动;学校方面积极参与对在押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吉林省未管所每月以新进所未成年人犯的犯罪类型、起因等,结合各校学生中发生的具有倾向性的不良问题,同校方共同研究确定法制专题,由干警给学生讲课、未成年人犯改造积极分子现身说法讲演。这种有针对性、内容生动的法制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据统计,4年来,这个所平均每年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52场,听课学生达45000多人次。长春市二道区开封路小学每年毕业入初中300名学生,没有一名学生在中学阶段犯罪。该校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未管所到学校上法制课,对小学高年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这个预防工作做得好!”

  参加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学校发挥教育资源优势,组织师生走进高墙,采取与未成年犯结对子、书信往来等形式,开展帮教活动。每逢各种节日,来到所内,同在押人员谈心,开展文体活动。许多院校还开展送书籍、送知识活动,组织师生给在押未成年犯讲授文化和职业技术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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