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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违规操作电子机票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3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陈煜儒 记者今天从国际航协了解到,由国际航协北京办事处制定的《关于对代理人违规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处理办法》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人们在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过程中,有少数代理人采用高额填开客票金额或使用假行程单的违规操作手法,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损失,造成了不良的

社会影响。该处理办法规定,代理人如果发生上述任一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对代理人进行处罚,航空公司则按照中国BSP航空公司通过的该处理办法对代理人进行处理。

  罚款标准为:补齐票款差价后按客票公布票价的3倍收取罚款。如遇违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代理权。违规使用行程单的代理商黑名单,将定期上报民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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