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贸易法律体系落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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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33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陈晶晶 商务部今天在北京发布《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6》,这是我国首次按照WTO标准系统地发布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报告指出,中国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仍比较落后,法律体系、宏观管理机构、部门协调机制、政策环境、统计制度等,均亟待建立健全。 报告显示,1982年至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为全球平均增长水平的 2倍,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但同期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在10%以下,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服务贸易长期逆差。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部门,而全球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行业,仍处初级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