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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房租引发纠纷,17岁少年重伤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8:4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2003年,只有14岁的李小强(化名)就跟着哥哥从苏北老家来宁打工。经过几年的努力,他和哥哥终于在南京市某家大型装饰城找到了相对稳定的打杂工作。想到年老的父母一辈子在农村没见过城里的光景,哥俩于今年将母亲接来南京,母子三人共同居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由于水土不服,老母亲刚来几天就突然上吐下泻,卧床不起,更让兄弟俩担心的是

,母亲的病因一时也没有查明。就在这时,房东赵全突然下了逐客令,理由是害怕老母亲的病传染给自己的家人。无奈之下,兄弟俩只能带着尚在病中的母亲离开。

  再租房子,安顿好母亲,没过几天,兄弟俩又碰上了前房东赵全。原来,他们离开赵全家时尚有130元房租未付,赵全几次三番前往两人工作地点讨债,可兄弟俩记恨赵全“落井下石”,一直拒绝支付。2006年9月6日上午10时许,赵全带着几个朋友再次来到某装饰城向兄弟俩要钱。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贪图嘴上痛快的赵全再次发难:“我看你是你妈和其他男人偷情偷出来的私生子吧。你妈这么大年纪还得风流病,不容易啊。”年轻气盛的李小强再也无法忍受,他顺手操起身边的水果刀,朝众人砍了过去。一瞬间,赵全的一名同事被砍伤手臂,而赵全自己则被李小强生生地用水果刀捅入了脖子,当即不省人事的赵全正巧一屁股坐在身后正待出售的座便器上。

  南京市中院经过审理,于今年12月18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小强有期徒刑14年。市法援洪唯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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