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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被砸财物被盗 物业应赔偿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06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胡常峰实习生田春艳)将车停在大厦门口,半小时之后发现车窗被砸,车内物品不翼而飞。宜昌来汉的杜女士致电本报,我的损失该由哪个来赔。

  据了解,昨日16时许,宜昌来汉的杜女士一行三人,将轿车停在循礼门附近的一座大厦门口后去办事。半小时后返回时,杜女士发现轿车后车窗被人用脚踹碎。据杜女士称,车内的2万元现金、一个笔记本电脑与很多证件一起“消失”。随后,杜女士来到大厦物业要

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但物业方面予以拒绝。

  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车内散落着许多碎玻璃,车门上一个脚印清晰可见。大厦物业方面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律师说法: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张斌律师表示,客人将车停在大厦门前,且缴纳了停车费,物业方面有义务看管车辆。如果出现车辆被砸、被盗等情况,物业负有相应责任,应给予一定赔偿。但如果车主无法证明车辆内原来有财物,那么物业方面有权对车主的赔偿请求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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