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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否认奔驰两次碾男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24 南方新闻网

  警方否认奔驰两次碾男童

  调查结果称奔驰撞人后倒车救人,否认男童身上两道车轮痕迹说法

  “奔驰二次碾人事件”追踪

  本报讯(记者鲍小东)对于备受关注的四川省都江堰市“奔驰二次碾压致使3龄童死亡”事件,昨日上午10时左右,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交通管理局以及都江堰市交警大队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经公安部门的调查,并未发现二次碾压的情节。

  现场只有车轮倒退痕迹

  12月20日,在都江堰市国堰宾馆大堂外的汽车通道上,一辆车牌号为“渝AP8598”的奔驰车撞到一名3岁男童,致其死亡。孩子的姨妈兰远丽称,她看到司机下车又上车,并倒车将孩子二次碾压致死。该事件经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在网上引发了“撞伤不如撞死”的讨论。

  但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警方通报称,事故发生时,汽车的右前轮压到小孩的颈部,孩子的姨妈和保安惊呼,司机彭永生下车再上车,将车倒退1.3米,将孩子从车轮下退了出来。

  警方称,通过调查所有证人,“包括小孩的亲属”,都没有说有二次碾压;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发现只有车轮倒退的痕迹,“根据当时的情况,退后是不可能造成碾压的”,“孩子的死亡不是倒车导致的”。

  另外,警方通过尸检,发现孩子的头、胸、腹等处受伤,“这是撞倒后又被挤压造成的,身上没有碾过去的痕迹,更没有重复碾的痕迹”,因此,否定了孩子家属的“孩子身上有两道车轮痕迹”的说法。

  都江堰市警方出具的孩子死因鉴定书显示:因头、胸、腹部碾压伤,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腹部挤压综合征死亡。

  肇事司机不属酒后驾驶

  “尽管没有二次碾压,但他(司机彭永生)撞死人了,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所以,12月25日,警方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彭永生,12月27日,检察院批准。”成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兆林说,“但要追究责任,必须尊重事实真相,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追究他的责任。”

  最后,警方认定,这起事故是交通过失致人死亡,即驾驶员没有按照机动车起步规范进行操作。按照交通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在启动时,应该检查车辆前后的情况。

  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警方还通报了司机验血报告和车辆检验报告,血检报告显示,当时,彭永生体内“血中乙醇浓度为19.64mg/100ml”。未达到20mg/100ml的酒后驾车标准,属正常范畴。而车辆检测结果显示,肇事车辆“整车不合格”,手刹车有问题。但警方称,这些都不是造成车祸的直接原因。

  对于警方上述认定结果,孩子的父亲刘家禄称,在没有见到警方出具的书面认定书之前,他不发表任何意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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