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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带生肉入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09:3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薛亮通讯员/肖劲松戴娘钦)随着新年及春节的临近,不少旅客携带腊肠等生肉制品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而按照有关规定,生肉、腊肉、香肠等均为我国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动物产品。据悉,这些截获的生肉制品将被限期退回或者作销毁处理。

  记者了解到,只有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特许批准,并具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才可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

  为防止传染病及其医学媒介生物、动物传染病等经国境传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农、林、牧、渔业安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生肉类、腊肉、香肠、火腿、腌肉、熏肉、蛋等均为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的动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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