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五环路内元旦禁放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1:49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宛霞) 市烟花办提醒广大市民,本市元旦期间五环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以内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26日晚,丰台公安分局民警在长辛店镇太子峪孙某家中,查获大量违禁伪劣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93箱600余万头。孙某对购买、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

该人已被丰台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截至目前,我市已查获烟花爆竹案件80起,处理涉案人员106人。收缴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14600余万头,销售价值达305.69万余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