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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者应有慈善自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17:52 国际在线

  作者:王石川 (个人文集)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名单出炉。最为引人瞩目的是,今年评选中会增设一个特别荣誉大奖,将授予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李嘉诚先生,以表达对李嘉诚先生的敬意。(12月29日《广州日报》)

  将特别荣誉大奖授予李嘉诚,堪称名至实归——奖项因李嘉诚而熠熠生辉,李嘉诚因奖项而成道德标杆。正如报道所称,“他以超人智慧创造了庞大的企业王国,他以个人财富创立基金会兼济天下。2006年,他宣布将再捐1/3财富,价值480亿元。李嘉诚不仅为华人企业家竖起梦想的旗帜,更为这个群体注入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血液。”

  李嘉诚究竟为华人企业家注入了何样的精神血液?报道语焉不详。但有一点不容忽视——他以高贵的慈善精神,为华人企业家作出了垂范。财富无论多寡,能拿出全部身家的1/3,本身就是一种勇气。迄今为止,李嘉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捐赠已过百亿。1980年,李嘉诚基金会成立,服务对象是教育、医疗、文化和公益事业。李嘉诚视李嘉诚基金会为其第三个孩子,呵护有加、万般疼爱,拟把李嘉诚基金会打造成百年基业。

  一个人有可能一夜暴富,但相应的财富品质未必能同时提升;一个人筚路蓝缕,有可能短期内建立商业王国,但把商业王国建立百年老店却不容易;一个人也可能隔三岔五地投身捐赠事业,但数十年如一日地捐赠却很难做到。李嘉诚的出色之处在于,他不仅基业长青,而且慈善精神始终不老。李嘉诚的成功经历很难复制,他的商业王国更是非一般富豪所企及,但是慈善精神他的财富品质却可以模仿、传承和发扬光大。

  李嘉诚的捐赠意识已经成了一种自觉,一种本能,令人遗憾的是,内地富豪的慈善意识仍然薄弱。作为先富起来的既得利益者,内地富豪没有理由不积极投身于捐赠事业。

  最新一期的《南风窗》刊发了一篇题为《一个高干子弟的慈善之路》的报道。深圳一家投资基金公司董事行陈海,热衷于慈善事业。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海说:“不是我多么伟大,像我们这些既得利益者,拿出一点钱来没有什么好感动的,本来就该拿。”陈海自称为既得利益折者并非矫情,其祖父陈国栋改革开放后曾任中共上海市市委书记,其父陈潜曾任空军副政委,中将军衔。一个出身豪门的官员子弟,能够意识到“作为既得利益者,要维护社会公正,要尽社会责任”,应该说这难能可贵。

  如果说豪门子弟是既得利益者,那么腰缠万贯的富商巨贾也是既得利益者。当然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只是享受到的成果有大小之分。抢先占有资源的人就会慢慢成为强势群体,受益较少的人就会慢慢沦为弱势群体,社会在分野、在分化。这个时候,强势的既得利益者就有责任回馈社会。学者秋风说:“优势群体既然居于优势,自然需要承担更大责任,此种责任包括构建财富、知识等资源的社会分享机制。”这种论断,不无道理。

  李嘉诚认为,真正的“富贵”,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能用你的金钱,让这个社会更好、更进步、更多的人受到关怀。为富不仁、“富”而不“贵”,这不应是既得利益者安之若素的状态。回馈社会,反哺社会,这才是值得期待的慈善精神和财富品质。作为既得利益者的李嘉城、陈海,具备了慈善自觉,其所作所为为其他人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慈善路径。

  

  审稿: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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