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五环内禁放花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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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23:48 华夏时报 |
五环内明年2月7日(腊月二十)至3月4日(正月十五)可买烟花 本报记者庞海英报道后天就是元旦了,市烟花办提醒广大市民,依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元旦期间五环路内禁止燃放花炮。 元旦期间,市民只能从五环外的销售网点购买花炮,并在五环以外的非禁放区燃放 。五环以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从明年2月7日(腊月二十)至3月4日(正月十五)可以销售花炮,届时市民可从294家连锁超市、95家爆竹直销点、101个城八区街道零售网点和五环路以内的2500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购买到正规花炮。明天晚上,市烟花办将在五环路内制高点设置观察哨,以监控并查处违法燃放者。公安、消防等部门均将对五环路以内地区加大执法力度。 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花炮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天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花炮,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对违法燃放者,公安机关将收缴烟花,并予以罚款,个人最高处以500元罚款,单位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不听劝阻者可被行政拘留。非法经营花炮者,将被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罚款。 截至目前,全市已查获涉及花炮案件80起。其中,非法运输27起,非法销售7起,非法储存36起,私放2起,非法携带8起;处理涉案人员106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102人、罚款3人。同时,收缴了销售价值达305.69万余元的非法伪劣烟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