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促销看似红火消费者要保持冷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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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0:40 石狮日报 |
本报讯又是一年元旦到,又是商家促销时。近日各大超市、电器行以及服装专卖店利用促销、抽奖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但记者调查发现,受促销品、奖品质量下滑影响,消费者不再热衷为了奖品而购物。 促销品、奖品质量堪忧 喜爱购物的钟女士近日在九二路一服装店门口看到一张海报,只要顾客购满300元物品,凭着收款单就可免费获得一条价值80元的围巾。等她拿到围巾时却注意到,该条围巾质量一般,80元的价格远远高出市场价。 市民反映,一般商家用来作奖品的商品质量令人担忧,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还有一些不法商家举办的抽奖活动竟是一个骗局。抽奖活动在各大超市、商场表现得较为明显,许多商家在超市门口打出“购满××元,就可以领取一张抽奖券”,金相路一商场摆出了“一等奖可获得××K的黄金项链”的巨幅广告;八七路一大型超市打出了特等奖为一辆小轿车的巨大诱惑。对此,许多消费者虽然蠢蠢欲动,但没有公证人员对奖品、奖项的公证,难免会让消费者对奖品的真实性产生了一些怀疑。 商家的各种抽奖活动事先经过经费预算,抽奖的费用其实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各种看似实惠的购物、抽奖方式却埋藏着一定的消费陷阱。 促销面前应当保持冷静 市消委会敬告:鼓励各大商家开展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促销活动。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等。但有的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等。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家往往利用节日大打促销、抽奖牌,希望消费者在消费时,擦亮眼睛,慎重对待各种产品和奖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志强记者王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