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额分配法"与自主招生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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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10 新闻晨报 |
试行“名额分配法”,高中学校只有分配名额的权利,选拔的权利则主要在初中学校这边,学生是通过一定程序、由学校推选出来的,由于各初中学校水平有所不同,对于学生存在的差异性,高中学校必须无条件服从。 自主招生则是双向选择,它接受学生自荐,学生可以根据各参与自主招生学校所公布的招生方案,有条件地选择心仪的学校,并进行自我推荐。另外,“名额分配法”与“推 优”情况也不同,“市推优生”无需参加全市统一学业考试,而参加“名额分配法”的考生则仍需要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