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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制度具有宪法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通过表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就此发表重要讲话。

  吴邦国指出,物权法律制度是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宪法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了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需要依据宪法精神,对涉及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作出规定,从而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强调,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基础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6次,座谈会、论证会开了上百次,还全文向社会公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审议中,大家一致认为,物权法草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体现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循了平等保护的市场法则,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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