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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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2:3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本报讯记者罗德斌报道:《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12月29日在南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这部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文甫、副省长孙刚到会讲话。 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在 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与活动、资产与财务管理、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民办学校的法律责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但民办教育的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规范管理都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扶持和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