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赢商家虚假宣传法学博士获赔8.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4:0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质疑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质,法学博士李刚将卫生部、乐天公司和家和物美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上午,法院认定乐天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非法“认证”标志,属于虚假宣传,判决该公司和北京家和物美商业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李刚一倍商品价款8.9元。而今年7月14日,法院以卫生部作为此案被告主体不适合为由,驳回了李刚对卫生部的起诉。

  李刚称自己在物美超市购买的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上的牙防组认证已过期,并认为牙防组不具备对口腔保健品的认证资格。对此法院认为,全国牙防组作为非法定认证机关,乐天公司仍然接受其作出的“认证”,并在产品上使用,这种行为易导致普通消费者陷入误解而购买商品,因此乐天公司有义务对其虚假宣传向其消费者之一李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家和物美公司作为专业商品销售者,未能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也存在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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