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触角”伸向国企医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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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5:37 杭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 翁若川)今年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除了工程建设领域外,医药销售中的“回扣”等现象也已经成为我省反商业贿赂的重要领域。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一共受理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信(访)件7654件,经过排查立案查处2246件。目前已经查结1644件,涉案金额2.58亿元,涉及国家公职人员375人,其中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68人。在自查自纠一批问题后,全省通过财政专户等渠道共收到上 交款项4238.47万元;撤销了60个“账外账”、小金库,清理了违规资金2890.55万元。今年,全省查处商业受贿案件的“触角”重点向国有企业、医疗单位延伸,特别是一些部门和行业收受“回扣”的现象被查处,一些原本交易中的“潜规则”被打破:舟山市普陀区中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贺林于1997年8月至2006年1月期间,在负责西药以及输液皮条等耗材采购中,先后16次收受了药厂、医药公司业务员所送回扣共计人民币18.4万余元。除了追缴了18.4万元非法所得,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还判处贺林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5万元。此外,全省还查处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厂长耿奎武受贿案、温州苍南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王建人受贿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今年,浙江省已经针对商业贿赂出台了17个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来防止商业贿赂。仅医药购销领域省卫生厅就出台了6个文件。”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光明介绍说,“明年,治理还将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制定完善重点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有关规范。” 明年,我省在治理商业贿赂中将重点瞄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同时,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9个方面将成监督重点。 今年我省15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副处长刘江利用负责推荐本省企业申报中国名牌、评定浙江省名牌产品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浙江科技学院原院长助理汪文建多次收受承建学院小和山校区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业务单位人员财物17万余元; 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孙裕田在电力计量、电能表技术条件招投标、电力负荷系统技术条件制定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受贿23.7万余元; 原萧山区盐务管理局局长金岳明收受温州企业所送财物16.9万余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东开发建设指挥部综合管理处处长曹治中多次收受建筑工程公司贿赂以及贪污,共计17万元; 宁波北仑区交通局长李如军将329国道北仑段第三标段承包给邹某,并收受贿赂; 温州市苍南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王建人在采购材料、基建等活动中收受贿赂9.2万元;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福荣在水利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收受92万余元贿赂; 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郑越华在工程现场管理中,22次收受、索要他人钱物,总计价值人民币44.46万元; 新昌县财政局(地税局)副局长陈建军为他人在企业税收等经营活动中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13万余元; 台州市盐业局长陈经藏为他人谋取台州市盐业包装公司第二轮承包经营权、小包装袋的生产提供支持和帮助,并收受贿赂28.4万元; 金华浦江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根浪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31.9万元; 丽水市缙云县建设局副局长赵超群在工程招标、建设中为他人谋利,以新房装修、干股分红等名义收受贿赂19万余元;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厂长耿奎武在废旧设备处理和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先后5次收受贿赂17.9万余元; 舟山市普陀区中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贺林受贿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