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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媒体责任论坛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0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孙春英 “十几年前还极少有人知道的‘民可告官’,现在已经成为基本常识;十年前还非常陌生的‘听证’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了。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媒体对法律规则和法治理念的宣传功不可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在今天举行的和谐社会与媒体责任论坛上如是说。

  “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很多人对法治基本精神和原则的了解,

对法治信念的建立,都是通过媒体获得的。”应松年希望媒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促进民众法治信念中的使命,把促进民众对法治的信念、推进中国法治建设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

  应松年建议,今后的法制报道中能够增加行政案件的比重。在报道行政案件时,既要宣传法律规则的内容,提倡公民守法意识,也要宣传法律原则和精神,增强公民维权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

  由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邀请各界权威专家学者参与的此次论坛,围绕目前国家法治宣传的方针政策,结合社会与法频道两年来的成长历程,多角度深入探讨研究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法治宣传的定位、价值取向以及社会传播效果评估等一系列切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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