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新规:限制欠债人高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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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8:09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记者26日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人大明年将专门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明确规定限制被执行人投资、置业、高消费。 《决定(草案)》列举了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6种投资、高消费等行为:进入三星级以上宾馆、桑拿浴室等场所消费,或者一次性消费超过本市最低月生活标准;乘飞机、软卧 列车等交通工具,或者日常出行乘坐高档车辆;购置不动产或者汽车等价值较高的动产,或者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办公;被执行人或者配偶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外出旅游;抵、转让、赠与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其他显示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据《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