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 物权法不违宪 将提请明年3月全国人代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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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15 南方新闻网 |
综合新华社消息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法从明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父母监护人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学校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变相体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将被处罚;学校和公共场所等发生突发事件应先救未成年人;中小学周边禁开歌厅网吧。 此外,会议决定将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女士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几次审议,委员们都认为物权法是符合宪法规定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