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29 常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郑玮娜、周婷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于2006年4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是规范护照签发管理工作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照法规定了护照种类、签发机关、申办程序、签发时限、不予签发对象、罚则等内

容,将护照签发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构建了科学完整的护照签发管理工作体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