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孝寺爆炸案7年后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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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9:35 南方日报 |
光孝寺爆炸案7年后再审 关键证人重浮水面并表示,当年的口供都是“被逼乱讲的”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记者昨日获悉,7年前震惊广州的光孝寺爆炸案在3名被告反复申诉之后,目前已经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1999年12月7日中午,百年古寺光孝 寺内一部属于光孝寺首座释宏满法师所有的皇冠小轿车突然发生爆炸,一名女香客腿部被严重炸伤。王华强、许创林、杨学华3名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均以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经过长达7年的申诉之后,由于案件发现新疑点,已经进入再审程序的本案将于近期再次开审。2000年9月29日,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3被告8年有期徒刑。3被告不服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1年2月19日以书面审理维持了原判。3被告不服终审判决,6年来不断向广州中院,广州市检察院,广东省高院多次提出申诉。 2003年9月,案件发生转机,该案辩护律师找到了公诉方的一名关键证人曹某,曹某竟表示,自己在公安机关作出的口供都是“胡编乱造”的,“被逼乱讲的”。公证处的公证员现场监督公证了曹某和辩护律师的谈话。2006年12月底,案件发生7年之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7年之后的今天,3被告人中的两人已经因减刑和假释离开了监狱。2004年3月,原光孝寺的僧人王华强被假释,2006年11月,已经坐了7年牢的杨学华因减刑刑满释放,而许创林还在牢狱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