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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律开小孔,碾压大窟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2:00 光明网
李振忠

  12月24日《成都晚报》报道:“太惨了,那个男孩当时还在喊妈妈,哪晓得那个卡车往后开了一下又向前开,我们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娃娃被压死了……”

  都江堰牛牛的血还没有流干,他锥心的哭喊声还没有消失,成都的男孩就遭受了同样的毒手,同样的手段,同样的阴险,同样的利益权衡之下下的杀手,司机仅仅是杀害了一个孩子、企图杀死一个母亲吗?不,他是在杀死法律,强奸道德。

  二次碾轧,正是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悲哀,如果是在十年前或者是更早以前,即便是全中国的司机,也绝不可能想到这种二次碾压杀人法,而仅仅是过去了4天,在四川就以同样的手段连杀两个儿童,这难倒还不值得人们警醒和深思吗?

  过去的司机首先是受道德的约束,谁制造了车祸,谁就将心惊肉跳,必难逃脱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惩罚,甚至司机本人,也把自己制造的车祸当成一种天大的祸患,是自己作的深重罪孽,而如今的司机呢,则可以脸不改色心不跳地从从容容地来一个二次碾压,这种与暴徒无异的杀人现象,做起来就跟喝凉水一样没有感觉,这才是道德最大的悲哀。

  道德悲哀之下,法律应当跳出来做最后的抗争,世风日下,法律就应当充当道德滑坡的最后屏障,而此时法律又做了什么?他给强势者即司机开了一个小孔,这个小孔可以由金钱另一种说法是经济赔偿来堵塞,而司机本人用金钱这张大纸,居然可以糊死所有法律的漏洞,不知道法律最终认人还是认钱?

  这个洞,被天下的司机所利用,越开越大,越开越漏风,二次碾压也就乘虚而入,象非典一样传染至司机群体,这几乎成了司机们使经济处罚最小化的杀手锏,动用的竟是那样的熟练,一个黑社会分子杀人还要眨眨眼睛,还有最后的一分人性,可这些被二次碾压非典型性疯病传染了的疯狂的司机,竟然连眼也不会再眨一眨,要知道,这些受害者与司机之间,没有半点仇恨,对一个毫无仇恨的人尤其是一个3岁儿童或者是10岁儿童下得了黑手的人,与恶魔比起来,还有什么两样?与刽子手比起来,还有什么两样?

  法律开一个金钱做成的小孔,二次碾压就会撞开一个大窟窿,这个大窟窿,伴随着相关法律的倾塌、道德的塌方,警醒吧,道德,警醒吧,法律,当二次碾压成为一种非典型性传染病的时候,法律医生该想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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