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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护照元旦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2:39 竞报

  本报讯(记者 宛霞)新版普通护照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签发,《护照法》也于当日正式实施。新版护照有效期调整为5年有效及10年有效两种,签发护照最短时间为7天。

  为配合《护照法》的施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启用新版97-2版护照。届时现行97-1版护照在国内停止签发。

  按照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16周岁以下申请人申领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申请人申领的护照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延至10年。

  新版护照分32页和48页两种,其中32页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签发。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护照法》明确了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具体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与原规定相比,护照的登记项目中取消了居民身份证号码,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许多海外华侨没有身份证号码。

  新闻背景如何申请普通护照

  据新华社电 2007年1月1日将实施的护照法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探亲、学习等非公务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31个城市实行公民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尚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方和因非法移民等问题突出地区,申请人出国除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要提供与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出国劳务的要提交劳务项目说明书,出国旅游要提交团队旅游申请表等。

  同时护照法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因私出国与普通群众不同,必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提交所属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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