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符合宪法规定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平等保护才能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物权法草案符合宪法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表示,吴邦国委员长曾说过,物权 法要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突出保护国有资产,全面准确体现坚持现阶段党的农村政策;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经过几次审议,委员们都认为物权法草案是符合宪法规定的。姚红说,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权法草案规定平等保护,是由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的。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享有相同的权利、遵循相同的规则、承担相同的责任。如果市场主体不平等,我国的市场经济肯定就没法搞。实行平等保护,有助于完善我国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只有实行平等保护,才能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如果国家的财产和私人的财产受到同样的侵害,却保护不同,我想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姚红说,事实上,物权法草案突出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还针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情况作了特别规定。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