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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十四名党政干部因安全事故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16: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衡阳12月30日电 (成新平 郑海青)湖南衡阳市监察局最新公布了该市近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十四名党政干部因安全事故受不同程度处分。

  十一月八日,湖南省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十三人死亡、三人重伤。事故相关责任人耒阳市泗门洲镇党委书记伍艾友、镇长张为猛、党委委员刘功星,耒阳市煤炭局党组书记李平、副局长谢磊均受到免职处分。

  十二月十三日,湖南衡阳市常宁市裕民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十二人死亡。事故相关责任人、裕民煤矿矿长刘仁元受到免职处分。

  衡阳常宁市盐湖镇因对非法煤矿生产整治不力,镇长刘茂斌受到停职检查处分,企业办主任周学林受到免职处分,国土执法队队长阳培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衡阳耒阳市东湖圩乡因对非法煤矿生产整治不力,乡党委书记谭精华、乡长罗成成、乡政协联工委主任段小春、党委委员贺怀斌、副乡长何山分别受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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